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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简介: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是一所具有优良传统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同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2024年在首轮国家“双高计划”绩效评价中获评“优秀”等次。

    学院始建于1950年9月,已有73年的办学历史,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财务材料系,1984年1月并入铁道部,2005年8月移交河北省人民政府管理,现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学院为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高职就业50强院校,学院牵头的河北省土木建筑职教集团入选第一批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学院现有长安、松阳2个校区。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一万三千余名,其中中俄联合培养500余名。现设铁道工程系、建筑系、测绘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轨道交通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人文社科系、现代服务系、国际交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基础部等教学系(院、部),51个招生专业(方向)。

    学院行业特色鲜明,坚持“面向地方、服务河北,面向行业、服务铁路”办学宗旨,积极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服务铁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依产布局、跟产发展,打造了铁道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等10大专业群,形成“产业引领专业、专业服务产业”良性循环。建成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国际合作办学专业5个,首期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铁道工程技术专业群绩效评价优秀。

    学院开创了“双核创新引领、五轴协同驱动”轨道交通类专业群高质量发展模式,与行业领军企业强强合作,校企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2+1”定向培养、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职业教学虚拟仿真实训示范基地,深入开展教学改革,建成了专业群建设标准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成绩斐然。

    近年来,学院多次获得国家及省级教学成果奖;主持建设国家级高速铁道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参与职业教育“101计划”课程改革试点,建成“育训双能”课程47门;建成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省级1门,国家级思政在线精品课程2门。2023年,学院获评河北省职业教育课程思政示范校,建有河北省职业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

    学院系统规划教材开发体系,紧跟行业技术迭代升级和课程改革需要,开发76本新形态教材,获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6部,首届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1项。

    学院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拥有一批思想过硬、技术精湛、行业知名的教学名师。其中,教授66人,博士3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省管优秀专家2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河北省拔尖人才1人,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模范教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河北省师德标兵4人;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入选23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0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团队2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河北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河北省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4个,河北省大师工作室1个,河北省名师工作室1个。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现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建有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样板支部3个,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个、样板支部2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个,校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3个、样板支部6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3个,已逐步形成“国家、省、校”三级格局。学院勇担培养铁路建设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命,将独具特色的军魂、路魂、燕赵魂的“三魂”文化育人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招生形势持续向好,生源质量稳居省内前列,连续3年交通运输大类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分数线河北省最高。近年来,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特等奖2项、一等奖18项、二等奖19项、三等奖59项;省部级特等奖36项、一等奖190项、二等奖257项、三等奖361项。学院毕业生“职业素养好、专业技能精、适应能力强、创新精神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其中,60%以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央企或世界500强企业就业。遍布全国铁路线及石家庄、深圳、青岛、洛阳等中国城市地铁,以及中国海外工程项目。涌现出曾受习近平总书记接见、国内地铁领域的技术专家苗春刚,“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获得者占晓利,“全国技术能手”“全路技术能手”曹占威、长三角铁路唯一的轨道女司机薛萍等一大批铁路工匠、管理精英,被誉为“托起彩虹的年轻人”。


    校园配置
    四水路校区
    更多

    4/6人/间

    6个食堂

    有独立卫浴

    有校园网

    奖学金设置
    更多
    奖学金设置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冀教财(2017)10号)、《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冀教财(2017)11号)和《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冀教财(2017)1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分为国家奖学金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国家助学金评定。

    第三条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范围为学院具有学籍的全日制专科学生,达到各项评选标准,均有资格参加评定。

    第四条 凡受到各类处分者,不得参加当年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申报和评定。

    第二章 评定原则

    第五条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章 国家奖学金评定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评定以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为目的。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用于奖励学院具有学籍的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九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集体责任感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嗜烟嗜酒等不良习惯;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5%(含);

    5.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3%(含),在科研创新和其他学术活动中、学习竞赛中表现突出,在校期间每学期均能获得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6.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无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无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

    7.积极参加学院、系(院)、班级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良好(≥70分)以上或在各种大型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

    第四章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第十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为目的。

    第十一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用于奖励学院具有学籍的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十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集体责任感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嗜烟嗜酒等不良习惯;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5%(含);

    5.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20%(含),在科研创新和其他学术活动中、学习竞赛中表现突出,在参评学年内无补考科目,至少获得一次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6.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无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无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

    7.积极参加学院、系(院)、班级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良好(≥70分)以上或在各种大型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

    8.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第五章 国家助学金评定

    第十四条 国家助学金评定以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为目的。

    第十五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用于资助学院具有学籍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六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学院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1、2、3档,3档资助标准见下表。

    国家助学金3档资助标准一览表

    档次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

    1档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每人每年2000元

    2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人每年3000元

    3档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每人每年4000元

    第十七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集体责任感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嗜烟嗜酒等不良习惯;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6.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无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无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符合《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8.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不能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六章 评定程序

    第十八条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程序为:

    1.启动评定工作。每年9月份,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安排学院的评定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所下达的名额,为各系(院)分配名额并予以公示;同时各系(院)根据学院下发的名额为班级分配名额并予以公示。各系(院)、班级依据公示的名额开展评定工作。

    2.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结合本人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情况,提出书面申请。

    3.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收集本班学生提交的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材料,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认真进行评议,并作好评议记录备查。

    4.班级确定公示。经班级评议小组认真评议,初步确定本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名单,并在本班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系(院)资助管理工作组。

    5.各系(院)审定公示。系(院)资助管理工作组根据各班级确定的名单和学院分配名额,认真审核评定本系(院)推荐人选,并将评定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有异议,系(院)资助管理工作组须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系(院)资助管理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复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复核,做出复议结论,并予以答复。

    6.学院汇总审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审核各系(院)确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员情况。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须学院召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采取差额评审的办法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获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获选;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确定,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7.填表上报存档。确定推荐的学生,由各系(院)统一组织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等相关文档。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类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装入学生档案。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年限要求:

    全日制在校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国家助学金申请不限年级。

    第二十条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涉及专业(班级)分流的,在评定学年度未分流前专业(班级)开展评审;涉及转专业的优秀学生原则上在原系(院)或班级参加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涉及到的必修课考试平均成绩均按学籍管理规定中的必修课分数加权平均成绩计算。

    第二十二条 同一学年内,每名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两者可以和国家助学金同时获得。

    第二十三条 国家奖、助学金拨付到位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学院计财处将奖励资助资金划入学生在学校所开户银行开办的银行卡账户。

    第二十四条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取消其受助资格:

    1.在受助期间发生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的;

    2.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已不符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3.因违纪受到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取消受助资格的学生,从当月起停止发放助学金,学生所在系(院)须按照助学金评定程序重新评选受助学生,未发放的助学金发给新评选的学生。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2018年9月1日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 —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专业

    学制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学习 情况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口;否口

    必修课_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如是,排名: / ( 名 次 / 总 人 数 )

    大学 期间 主要 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请 理由

    (200字)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学校: 院系: 学号:

    推荐 理由

    (100字)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院 (系)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_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 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本 人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政治 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大学 学院 系 班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学习成绩: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 人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政治 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大学 学院 系 班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 名

    年 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困难生资助办法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方面的问题,引导学生自强、自立、奋发成才,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


    院系设置
    学院专业
    铁道工程系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科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盾构施工技术方向)专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科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科铁道工程技术专科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专科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专科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专科
    建筑系工程造价专科建筑工程技术专科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科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专科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科
    测绘工程系测绘工程(应用型试点本科)本科工程测量技术专科无人机测绘技术专科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专科测绘工程技术专科
    信息工程系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科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科计算机应用技术(轨道交通BIM方向)专科通信技术专科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科
    电气工程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科机电设备技术(盾构机运用与维护方向)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铁道供电技术专科
    轨道交通系(机电工程系)动车组检修技术专科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科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科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科机电一体化技术专科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科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科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专科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科铁道车辆技术专科
    经济管理系大数据与会计专科工程物流管理专科现代物流管理专科铁路物流管理专科
    人文社科系会展策划与管理专科环境艺术设计专科艺术设计专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科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科
    国际交通学院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中俄合作办学)专科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中俄合作办学)专科铁道供电技术(中俄合作办学)专科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俄合作办学)专科铁道工程技术(中俄合作办学)专科
    康旅产业学院会展策划与管理专科园林工程技术专科大数据与会计专科工程测量技术专科工程造价专科建筑工程技术专科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专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科


    姓名: *
    性别: *
    电话: *
    微信: *
    籍贯: *
    学历: *
    专业: *
     
  • 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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